取保候审的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2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的期限从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之日起计算,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个阶段,这个期限都需要控制在12个月以内。需要注意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