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监察机关主要包括 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则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这些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此外,根据中央授权,自然资源部向地方派驻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广州局、武汉局、成都局、西安局,承担对所辖区域的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这些督察局属于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的自然资源督察任务。
综上所述,我国的监察机关体系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以及自然资源部派驻的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