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双倍工资的计算周期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即期限最长为11个月。
双倍工资的计算应以劳动者的实发工资为基数,包括提成、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并且不得低于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无法核实工资标准,可以按照双方认可的实发工资数额作为依据。
双倍工资的计算公式是:应该正常支付的工资减去已经实际支付的工资,再乘以二。
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时,时效可以从他主张权利那天起向前计算一年,实际给付的双倍工资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总结:
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主要涉及计算周期、工资基数、计算公式、时效和法律依据。具体计算时,应以劳动者的实发工资为基数,不包括一次性偶然奖励和补贴,计算周期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时效为一年,且实际给付的双倍工资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