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赌博的奖励标准如下:
被行政案件受理查处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元。
被刑事立案侦办的,视情奖励500-1000元。
被刑事立案侦办的,视情奖励1000-2000元。
经查证抓获人员中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视情提高奖金额度,给予重奖。
主要奖励对查破案件起主要作用人员。同等作用的,主要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接到该举报时间先后为准。对同一案件举报人只奖励一次,不得重复奖励。
未被公安机关掌握且经调查认定属实,行为人依法被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根据发挥作用大小和案件影响力,按照相关规定视情奖励人民币200-5000元。
查获赌资在1万元至10万元的,按查获赌资额的3%奖励举报人。
查获赌资在1万元以下的,按100元至500元的标准奖励举报人。
查获赌资在50万元以上的,按查获赌资额的6%奖励举报人。
同一案件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6万元。
对举报人提供的照片、视频、票据等符合违法行为的线索,经公安部门核实查处后,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
建议: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及详细的举报内容,以确保奖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举报内容须真实可靠,不得恶意诬陷或虚报,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重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