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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司法局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6 11:24:00    

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工作日9:00—17:00)。

二、线索征集范围

1.行政许可方面。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如:拖延不办、私设门槛、违规收费、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等。

2.行政检查方面。非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部门分头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变相检查。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宴请,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等。

3.行政处罚方面。反复投诉的违法情形行政执法部门怠于监管,处罚依据不准确、滥用自由裁量权、违反法定程序、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重复处罚等。

4.行政强制方面。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对企业财物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的事实依据不充分,未达到法定情形查封、扣押财物,未依法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没有妥善保管扣押财物等。

三、线索反映渠道

有关线索可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长春市司法局反映,来信请注明“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邮寄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6399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举报电话:0431-85802592,电子邮箱:ccsfzf@163.com。

四、注意事项

1.受理范围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2.举报问题需实名反映,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恶意举报。反映内容应尽量具体详细,包含具体时间、地点、涉事单位、人员及证据材料等。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长春市司法局

2025年5月6日


来源:长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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