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应当在 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具体来说,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承办确权工作的责任,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应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由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而国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则由国土资源局具体承办。
在办理土地确权时,需要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户口簿、身份证等。土地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批,并在审批后进行地块所在地的测量,最终颁发土地使用证。
此外,如果涉及到商业用地的土地确权,应当向国土资源局申请。
建议您在办理土地确权时,先咨询当地的乡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