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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管辖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4:04:18    

改变管辖是指在某些法律程序中,由于特定情况的发生,原本具有管辖权的机关或法院将案件移交给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机关或法院进行审理。具体到不同的法律领域,改变管辖的方式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

审查起诉阶段改变管辖

审查起诉阶段改变管辖是指检察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件并不具备管辖权,于是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行政诉讼中改变管辖

移送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将本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送到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决定提起的诉讼案件只能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时,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若管辖权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报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移转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将本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送给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下级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移送。

刑事诉讼法中改变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若改变管辖,则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这些规定确保了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并且明确了改变管辖后的审查起诉期限计算方式,以保证司法程序的正当性和效率。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若案件需要改变管辖,相关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移送和指定,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当事人应密切关注案件管辖权的变化,以便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和审理法院,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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