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在离婚后如何安置主要涉及转业安置和财产分割两个方面。
一般安置原则:
军人离婚后的转业安置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安置。
也可以选择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具体安置计划:
全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制下达。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该省级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家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所在省级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共同财产分割:
军人退伍安置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后需要夫妻双方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