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这些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活动,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市场准入、服务质量监督等。具体到地方,物业管理处可能设在城市管理局或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业主在遇到物业问题时,可以向这些部门投诉或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