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的类型和情况,可以在不同的部门进行:
通常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专业人员进行。
受害人应向处理该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安机关指定或推荐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完成,该委员会主要设在设区的市人社局。
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后,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受害人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即可。
建议
交通事故:建议向处理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
工伤:应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商业保险:可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其他情况:可咨询当地司法部门或司法鉴定中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