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官司中,确定起诉地点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被告没有住所地,则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若被告的实际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若一方当事人被依法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则应由原告所在地的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
如果被告所在地与其长期频繁居住地不重合,案件可能交由被告长期居住地的法院审理。
若原告的实际居住地与惯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由原告最惯常居住地的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建议
确定被告的居住地:
首先要明确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这通常可以通过查看户籍资料或相关居住证明来确定。
考虑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监禁,可能需要考虑在原告所在地提起诉讼。
咨询专业律师: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选择正确的法院和提供充分的证据,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这些规定和原则为争夺抚养权的官司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但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细节而异,因此专业律师的协助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