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发包方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中,依法拥有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单位,它们负责将土地承包给承包方,即承包土地的家庭、个人或单位等组织。具体来说,发包方可以是:
依据《土地承包法》,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
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集体的代表,在土地发包过程中也承担重要角色。当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时,由村民委员会发包。
对于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总结:
土地发包方包括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它们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负责将土地承包给承包方。发包方享有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