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是指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和意外事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
不可抗力的要件包括:
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加以判断。
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也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不可抗力可以作为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使当事人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当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否则对扩大的损失仍需承担责任。
在适用不可抗力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依其约定。
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