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备的处理流程如下:
员工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申请给用人单位,明确申请辞职的日期。
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则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
辞职申请书需要由部门签署意见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辞职申请后,会进行审批,并逐级报请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
员工需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的内容依次交接工作及物品,财务部结清借款后,需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离职时需交还公司物品,如劳动用品、证件、服装等,并确保所有工作已妥善交接。
离职时需拿回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即离职证明,以备后续使用。
转移社保和公积金等手续由人事部门负责,员工无需担心。
用人单位在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会进行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人事行政部门会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人力资源部需转出该员工的文字及电脑档案材料,并予以存档。
通过以上步骤,员工可以顺利完成辞职报备流程,并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员工在辞职过程中保持与用人单位的良好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办理得当,以免影响离职后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