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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结算怎么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38:43    

工程完工结算的方法如下: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

单个单位工程完工后进行的结算。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

单个单项工程完工后进行的结算。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整个建设项目完工后进行的总结算。

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

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参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进行结算。

结算步骤:

提交竣工结算报告

承包人需要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核实结算资料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核实,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支付结算价款

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通常保留3%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注意事项:

工程竣工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包括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应参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进行结算。

结算过程中应确保所有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不全或错误导致结算纠纷。

建议:

承包人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前,应仔细核对所有结算资料,确保无误。

发包人在核实结算资料时,应认真细致,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应明确约定结算方式和相关细节,以减少后续结算过程中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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