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传唤的原因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对于涉嫌醉驾等违法行为的人员,交警传唤是为了了解情况,并要求被传唤人及时前往,如实回答交警的提问。
对于交通肇事等案件,交警传唤是指不需要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或其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传唤时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目的是确保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及时处理案件。
此外,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违法人员,如果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交警有权采取强制传唤措施。传唤需要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件——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综上所述,交警传唤主要是为了调查案件情况、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违法人员,并确保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和及时性。被传唤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以配合交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