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类型是指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的具有某种特殊实用价值的劳动,这种劳动可以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和服务。劳务类型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
人工劳务: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具有某种特殊实用价值的劳动。
生产劳务:借助于某些实物向他人提供的租赁、运输、加工、维修等生产服务。
普通劳务:一般的普通工人提供的劳务,如建筑业中的土建劳务、一般的工农业工人提供的生产劳务等,这类劳务包含一定技术因素,但要求相对低些。
技术劳务:包含较高技能的劳务,如工程师、设计师、医生、厨师提供的劳务以及承包工程的设计劳务等。
个人劳务:单个个人的劳务。
团体劳务:由企业、个人组织起来的由多人共同提供的劳务,如劳务派遣公司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成批派出的劳务人员提供的劳务。
生活服务:直接为人们生活提供的服务,如饮食、理发、浴池、旅店、影院、剧院等。
生产服务:为生产和再生产过程提供的服务,如运输、保管、包装、维修等。
要素性劳务:在工业、采矿业、加工业和农业等生产部门就业的劳动力。
非要素性劳务:在商业、金融、保险、运输、咨询、旅游、文教等服务性行业就业的劳动力。
生产型劳务:从事工农业生产、资源开发和加工工业等物质生产。
服务型劳务:从事公路、铁路、港口、机场、桥梁、水利、厂房建设等直接为工农业生产和资源开发提供服务。
间接服务型劳务:从事商业、金融、保险、咨询、交通运输、计算机服务等间接为生产活动服务。
消费型劳务:从事餐饮、旅游、民用航空、海陆空客运、医疗卫生、民用建筑、家庭服务等满足人们物质消费需要。
精神型劳务:从事文化艺术、体育、教育等满足人们精神需要。
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
农业劳动、工业劳动、服务业劳动等。
有偿劳动和无偿劳动。
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